行业资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袜业大亨深陷商标侵权争议?


健盛集团内销的自营品牌“健盛”被指涉嫌商标侵权,且迄今尚没有最终裁定结果。
而商标产生侵权争议的时间恰好是在健盛集团IPO并披露招股说明书期间,但企业对此事只字未提,即便在上市成功之后,对于商标涉嫌侵权争议的后续情况也没有做任何信息披露。
一名叫王俊林的自然人,称自己是第11512892号“健盛”、第11512891号“健盛织造”商标的权利人。
根据调查和公证处公证,健盛集团在没有王俊林合法授权许可下,擅自在“袜子”等同类商品生产销售中突出醒目使用“健盛”商标和品牌,侵犯了王俊林的商标使用权。
销售的渠道除了实体店,还包括京东、淘宝、天猫、一号店、苏宁易购等。
健盛集团被要求立刻停止生产、销售含有侵犯王俊林商标使用权的商品,并保证今后不再生产和销售。
另一份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下发的第11512892号“健盛”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2015)商标异字第0000039311号】显示,认定被异议商标“健盛”指定使用的商品为第25类“袜”,异议人健盛集团引证的“健盛”商标申请日期晚于被异议商标,不构成被异议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健盛集团称王俊林侵犯其商号权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同时依据《商标法》,对“健盛”商标准予注册。
王俊林方面说来就是他在注册“健盛”商标的时候,健盛集团提出异议,认为不应该给予注册,但被商标局驳回,商标准予注册。
健盛集团董秘张望望则表示,健盛集团前身成立于1993年,当时自己卖的袜子就叫“健盛”牌,还被评为“消费者信得过品牌”,只是因为疏忽,直到2013年的时候想到要申请注册“健盛”商标。
在注册前需要先查询是否已被注册,发现一个叫王俊林的自然人早企业几个月申请注册“健盛”商标,于是企业提出了异议,但最后还是被王俊林注册成功。
健盛集团是于2015年1月27日在上交所上市。上市前的招股书披露以及更新有过两次,第一次招股书形成是2014年5月5日,5月6日披露;第二次更新是2014年9月17日,披露更新的日期是2014年10月11日。
王俊林是于2012年9月19日开始申请注册“健盛”商标,健盛集团于2014年2月19日申请商标异议,商标局于2015年9月24日做出准予王俊林注册的决定。从时间上来看,健盛集团对于“健盛”商标提出争议的时候,正好是IPO招股书披露并完成上市期间。
但在两份招股书里面,对于商标的争议均没有提及。
在“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这一项里面,企业表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发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健盛集团的行为属于“信披隐瞒”。披露虚假信息有几个方面:一种是捏造虚假的事实;一种是重大隐瞒。商标争议如果对企业内销的自有品牌业绩有影响,应该属于重大事项,没有披露就属于重大隐瞒。
如果外界或者投资者提出质疑的话,可以要求证监会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立案调查后属实的话,应该给予行政处罚,投资者如果由此受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王俊林向健盛集团所在地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健盛集团商标侵权一事,获得萧山市场监管局告知,称经核查,被举报人(健盛集团)涉嫌违法,监管局决定立案调查。
上一篇: 也许你喝的“益禾堂”是假货!
下一篇: 当“無印良品”遇上“无印良品”,如何判定商标侵权?